岳屾山
26-05-06 18:28 微博认证: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微博新知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法治观察员 @岳屾山 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三百一十六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在返还或送交之前,拾得人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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