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出美玉
26-05-06 12:23

“雪芹披阅增删”——是树木不是森林

[耶]
“雪芹披阅增删”,是树木不是森林。只看见“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无疑是片面的。因为在《石头记》之整体形象中,写“雪芹披阅增删”,仅仅是为石头撰《石头记》,而做出的第四广告:

一、“作者自云”之作者,因“真事隐”,而成为无作者身份与形象,但有话语权的自称“在下”者。

二、自称“在下”者,用“假语村言”,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书云,是写该石头被变成“通灵”,不去女娲氏所补之天,而去梦中太虚幻境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而去人间,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故事,然后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在石头上公示。

三、自称“在下”者,写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是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出的第一广告;写孔梅溪题曰,是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出的第二广告;写吴玉峰题曰,是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出的第三广告;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是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出的第四广告。

四、看《石头记》,要看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出《石头记》之整体,而不是看“雪芹披阅增删”之局部。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