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忏悔录》,这本书真是太美了!我注意到奥古斯丁在信主前是教授雄辩术的,所谓“雄辩术”,简而言之就是训练语言的逻辑思维能力,它和数理逻辑一样,都属逻辑学,只不过后者使用的是数字符号,而前者使用的是语言符号。在西方,逻辑学就是逻辑学,是不分文理的,只是到了中国,就被劈开,成了所谓的文科理科,并且认为文科是不需要逻辑的。这种偏识最可怕的后果,就是把语言理解为只是修辞,所谓语言好,就是文笔漂亮,而把其逻辑这方面的特征彻底抹掉。我女儿有一天回来跟我说,她有个同学,作文都是其母亲自下场指导,特别擅长使用生僻字和四字成语,每次作文都拿高分。我很庆幸没把孩子拖进这条歪路子,然而代价可能就是,她作文常常因为语言比较朴实(符合一个12周岁孩子的个性)而拿不到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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