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专栏
26-05-05 16:26

河南女子60万元遭骗涉非法危废处置 维权受阻盼依法核查
近日,河南省栾川县市民黄女士实名反映,她被他人以投资经营为由骗取资金60余万元,涉案钱款被用于无资质铝灰加工项目,涉及数百吨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本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案件,被按民事纠纷处理,当事人多方维权受阻,希望相关部门依法核查,维护公平正义。
一、投资被骗60余万元 刑案被按民事纠纷处理
黄女士介绍,她被他人以投资经营为借口,被骗资金共计60余万元,已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涉案资金到账后,对方在短时间内转移使用,相关笔录显示,钱款被用于无审批手续的铝灰加工项目。
按照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骗取资金用于违法活动,可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但在实际处理中,这一关键情节未被采纳,栾川县相关部门将此案按民事纠纷审理并作出判决。
二、牵出非法铝灰加工窝点 数百吨危废违规处置
该事件还牵扯出非法加工危险废物问题。据举报材料及相关证明,被骗资金被用于在伊川县境内建设厂房,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环保审批及危废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非法从事铝灰加工。
铝灰属于国家严格管控的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达到一定数量即涉嫌污染环境罪。该窝点累计非法加工铝灰400至500吨,存在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对于相关线索,当地有关部门未作刑事立案,仅按行政违规处理,生态环境部门未充分履行监管与线索移送职责。
三、同伙供述印证资金流向 证据链完整未予立案
涉案人员姚某坡在公安机关询问笔录中承认,2023年七八月间,他介绍他人从事铝灰加工生意,协助联系设备与货源,并从中赚取差价。
姚某坡供述,其妻子账户曾收到来自黄女士的转账7万元,微信收到相关转账4.27万元,与黄女士所述资金流向基本吻合,形成关联证据。即便有相关供述与资金记录,相关部门仍作出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
四、申诉渠道遇阻 再审材料被退回
民事判决后,黄女士不服处理结果,通过申诉、信访等途径依法维权。她向多级部门寄送的举报材料多数被签收,但寄往栾川县人民法院的再审申请材料,在签收拆封后被退回。
2026年4月,河南省委第六巡视组进驻栾川县,黄女士将相关情况实名投递至巡视组意见箱,截至发稿未获明确反馈。检察机关未对此案开展法律监督,当事人维权陷入困境。
五、维权过程遭受困扰 当事人缺乏安全感
黄女士表示,在长期维权过程中,她多次受到困扰与威胁,内心不安。案情清晰、证据齐全,相关材料均在卷宗留存,合法维权却屡屡受阻,让她在权益受损后求助无门,缺乏安全感。
六、证据齐全恳请督办 维护合法权益与生态安全
目前,本案相关法律文书齐全,民事判决书、不予立案通知书、检察机关相关文书编号明确,涉案人员笔录、资金流水、证人证言等材料均已归档。
黄女士认为,多名涉案人员明知项目不合法,仍参与经营、接收资金并获利,应承担相应责任。她恳请上级督查与法律监督部门调阅卷宗,依法核查案件定性、危废处置、线索移送、申诉受理等问题,还原事实真相。
法治关乎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黄女士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依法履职,公正处理本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保障公民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让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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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