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这首精妙在“忽闻”。 “忽”字——因为李白没有提前告诉汪伦自己要走。李白是个潇洒的人,也许他不想要一场哭哭啼啼的送别,所以他悄悄走的。但是汪伦看出来他要走了,可能前一天李白没喝多少酒,可能看到李白收拾东西。不过汪伦理解李白是出于善意不想告别,所以并没有责怪李白,还是悄悄来送。 为什么是“闻”而不是“见”?因为汪伦知道李白想潇潇洒洒地走,不想哭哭啼啼送别,所以远远地看李白上船,才远远地唱歌。汪伦来送,是因为知道此生可能没机会再见面,他舍不得。汪伦没出面,是因为理解李白是个什么样的人。 来送,是对不告而别的不责怪;不见面,是对李白的理解尊重。所以李白才写下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因为汪伦确实是懂他、尊重他的友人,是他的知己。 这首诗不是只有“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这里勾勒出的是一个丰富的汪伦形象,只是忽闻两个字而已。诗仙就是诗仙。 而且这首诗是《赠汪伦》,不是《别汪伦》,可以看看李白的其他“告别诗”,都是“别”。但是这首是“赠”。最后这次没见面的送别,李白知不知道是汪伦在踏歌,知不知道汪伦对自己的这番好意呢? 我知道是你在送我呀,我感念你对我的情意,所以我以诗赠你。赠非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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