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后翊
26-05-02 18:38

应适用叛国罪而非走私罪。 虽然二罪都损害国家利益,但走私罪动机是经济利益,而叛国罪却不止是经济利益,走私货物价值仅500多万,与罪犯几十亿的年销售额相比微不足道,公司决策层为此区区收入不惜违法犯罪,在逻辑上说不通。

发布于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