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来,语言学理论主要经历了下列几种主要流派:传统语文学、历史比较语言学、结构主义语言学、(系统)功能语言学、TG学派、认知语言学等。
Chomsky于1957年提出的TG理论被称为语言学领域的一场革命,一反仅对语言作结构性描述的行为主义方法,大力倡导从心智角度阐述语言来自何处这一根本性理论问题。我们可以将他的基本观点归结为以下五点:天赋观、普遍观、自治观、模块观、形式观。认知语言学提出了与其完全相反的立场,号称是对乔氏革命的又一场革命。
(1)语言的非天赋性。乔氏接受了Descartes的“天赋观”,认为人们的语言能力是先天就有的,人在出生时大脑中就内嵌了一种先天的、独立于其他认知能力的语言能力,这就是“普遍语法”或“语言习得机制”。而认知语言学家认为,语言能力不是天赋的,主要是后天习得和建构的,是互动体验和认知加工的结果。
(2)语言的非普遍性。由于乔氏坚守天赋观,人们生来带有“普遍语法”,它具有生成各种语言表达的能力,是普遍性的原则系统,可用数学上的“生成”思想来描述和组织。而认知语言学家认为这仅是一个美妙的假设,找不到真实的证据,且通过认真对比研究,语言中的差异性大于共通性。Croft认为,不可能找到一个跨语言共有的句法范畴或语法结构。
(3)语言的非自治性。乔氏假设的自治观包括两层内容:(a)语言自治;(b)句法自治。Lakoff、Langacker、Taylor等认为,语言能力是人们总认知能力的一个不可分离的部分,人们头脑中没有一套专门掌管语言的器官或认知能力,对语言知识的表征与对其他概念结构的表征相同。而且句法也不是自治的,它必须参照语义和语用才能作出合理描写和恰当解释。Langacker提出的“象征单位”这一关键性概念,将其定位于“音义配对体”,就是针对乔氏自治观的。
(4)语言的非模块性。乔氏将语言能力总模块分为三个子模块:音位、句法、语义。每个子模块都包括高度概括的规则和限制,它们仅描写了句子某一维度的特征。乔氏将兴趣落在句法上,认为只要通过深入研究语言的句法形式,而不需要考虑语义和语用因素,就能揭示语言的本质(他后来也有所改变)。认知语言学家认为,语言知识不可能被明确地切分成各自独立的模块,词素、词汇、词法和句法是一个连续体。
(5)语言的非形式化。乔氏假设,普遍语法可用数学上的“生成”思想来描写和组织,其生成原理类似于数学演算,可用一套形式符号来表示,某一语言全部合乎语法的句子,就是基于这样一套形式符号,通过一套规则对其进行形式操作而生成出来的。而认知语言学家认为人类的思维和语言相当复杂,例外甚多,不可能用一套形式化符号将其框定。我们必须对语言的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且应将研究重点置于概念系统和语义结构上。
除上述核心原则上的差异之外,认知语言学与TG学派还有以下主要差异:
TG语言学
哲学基础:混合哲学〔笛卡尔哲学(天赋论、二元论)+形式主义〕
心理学基础:反对行为主义,提倡心智主义、天赋论、符号论
语义与客观主义:语义可用客观主义的真值对应论、真值条件论来描写
优先性:生成性先于概括性。致力于建构语言表达背后的形式规则,用数学公式演绎其生成机制
人的因素:基于拟想的人
隐喻换喻:它们是语言的偏离现象
认知语言学
哲学基础:体验哲学
心理学基础:基于体验的心智主义,建构论、互动论、连通论
语义与客观主义:非客观主义;语义不仅反映客观现实,还跟人的主观认知密切相关,是主客观互动的结果
优先性:概括性先于生成性。概括的承诺(基于经验归纳出一般用法特征,包括习语),认知的承诺(探索认知方式,语言是认知的结果)
人的因素:社会现实中的人
隐喻换喻:是不可或缺的概念化认知工具
——王寅《什么是认知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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