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6-04-30 17:28 微博认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

4月9日,乌鲁木齐交管支队新市区大队接到群众反映,称在辖区康宁路上有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并拉载多名学生。大队民警立即进行核实,初步确定系辖区乌鲁木齐市第109中学学生,民警随即与学校取得联系尽快确定相关学生,在学校确定后,民警立即前往该学校与学校领导一起对5名学生进行教育引导。
经现场了解,5名学生均在该校8年级就读,其中1名学生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放学途中另外4名乘车学生邀约乘坐,于是5名学生共同骑乘电动车放学。#畅行中国交警同行##节日我在岗# @新疆交警 http://t.cn/AXJy68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