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米来
26-04-30 12:13

#5月起未经同意不得发送商业短信#

这项新规触及了一个几乎每个人都经历过、但很少被真正解决的困扰。

核心约束在于“未经同意”四字。过去许多商业短信依赖一种模糊默认——用户未明确拒绝即视为可接收。新规将举证责任做了调整,发送方需出示用户“明确同意”的证据。这一变化在法律技术上的意义,也许比表面看来更大一些。

规则落地与规则制定之间通常存在距离。商业短信背后是一条相对成熟的产业链。新规实施后,一些合规意识较强的机构会调整策略,但那些本身就不太在意规则的从业者能否被有效约束,可能要看后续的执法密度。

新规并未完全禁止商业短信,而是为其设置了“先获同意”的前提。这种区分在逻辑上清晰,但在实际操作中,“同意”的有效性如何界定,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规则的最终效果。

对于普通用户而言,感受的变化也许没那么立竿见影。但如果执法能够持续跟进,长期存在的信息干扰有望在边际上得到缓解。至于这条路能走多远,还需要等待后续的配套措施与执行反馈。#财宝宝[超话]##热点#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