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杂志
26-04-30 11:20 微博认证:《城市规划》杂志官方微博

#主编推荐# 就现代城市规划史研究来讲,由于其研究对象——现代城市规划活动的一些固有特点,需要开发更有针对性和更具操作性的史学研究方法。笔者根据多年来从事中国现代城市规划史研究的经历,体悟到城市规划史研究应当高度重视官方档案、私人史料、人物口述和现场实物四种证据,并进行综合分析、交叉考辨和整体运用。——《现代城市规划史研究的“四重证据法”》,李浩,《城市规划》2026-3期

现代城市规划史研究的“四重证据法”
李 浩

仅就本文讨论的“四重证据”便可知,城市规划史研究需要大量各种不同类型史料的支撑,需要研究者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并耐得住寂寞和克服种种困难。更重要的是,城市规划史研究还需要社会各方面提供大力支持,否则不可能取得圆满的学术成果。尤其是,有关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有意识地与档案管理部门沟通,建立城市规划档案查阅利用的扶持政策,大力推动已过保密期限的规划档案的解降密鉴定工作,推动城市规划历史档案的逐步开放,为城市规划史研究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在城市规划史研究成果的学术评价中,专家学者应对规划史料工作的学术价值予以充分重视、尊重和鼓励,一些重要的原始规划档案的首次发现及相关研究应当被纳入学术创新的认定范畴。
作为一个正在发展中的新兴学科领域,城市规划史研究需要尽快建立起适合于本专业的史学理论与方法体系。目前,城市规划史研究依然停留在少数专家学者仅凭个人兴趣和爱好自我摸索有关史学研究方法的原始阶段,城市规划史学理论与方法体系的构建需要注入新动力,开创新机制,实现新发展。一些学术组织应当大力推动此项工作,首先可以开展城市规划史料搜集、鉴别、分析和利用等研究方法论的学术研讨,促进城市规划史学理论与方法体系的逐步建构。有条件的高等城市规划院校应当在专业课程体系中融入档案学或历史学的知识内容,研究生培养阶段可开设“城市规划史研究方法”选修课程,逐步提高城市规划史研究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现代城市规划史研究的“四重证据法”》,李浩,《城市规划》2026-3期,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