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发888
26-04-30 10:02

大家好,我是吉林省柳河县的村民李玉发,2000年与我媳妇离婚后,外出打工不在家乡,我的房屋和林地等产业都由大哥李玉福经管,2005年大哥去世后,同年我的房屋被我二哥私自卖给时任的村支书董智,2002年3月27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父亲李生留下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一万元价格私自转让给卢伟,卢伟死后,卢伟的哥哥经营至今。2013年我被沈阳宏达驾校实习车辆撞成重度瘫痪残疾,等到2024年我回老家迁坟时,才知道这些事。
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我二哥李玉有返还我售房款17000元。本案申请再审受理中。
我二哥李玉有擅自将我的房屋和林地承包权售卖转让。我投诉到向阳镇人民政府,给出信访处理意见书。
向阳镇人民政府信访处理意见书!
写到:
人工林在2002年3月27日,由李玉有签字,李玉发同意转让给投诉人卢伟(2025年已去世)。
大家注意:李玉有私自跟卢伟签定买卖人工林合同,李玉发没有签字,我根本就不知情,我是投诉人,向阳镇人民政府把已死亡的卢伟写成投诉人。在没有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书根本就不公正,涉嫌颠倒黑白包庇李玉有。请大家关注我李玉发残废人被亲哥哥李玉有恶意侵占我老家全部私有财产事情。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