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论酒害《尚书·周书•酒诰》
【原文】我闻亦惟曰:在今后嗣王,酣,身厥命,罔显于民祗,保越怨不易。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彝,用燕丧威仪,民罔不衋伤心。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国灭,无罹。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
王:“封,予不惟若兹多诰。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大监抚于时!
予惟曰:“汝劼毖殷献臣、侯、甸、男、卫,矧太史友、内史友、越献臣百宗工,矧惟尔事服休,服采,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夫若保,宏父定辟,矧汝,刚制于酒。
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又惟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有斯明享,乃不用我教辞,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时同于杀。”
王曰:“封,汝典听朕毖,勿辩乃司民湎于酒。”
【今译】我还听到这样一种说法:从此以后殷商的后继国王(商纣)在位,总是尽情饮酒,沉醉在饮酒作乐之中,不去成就上帝降给他们的大命从而建立显赫的功业,安于臣民对他的怨恨,不思改过,纣王大为放纵,纵欲无度,非同寻常地纵情逸乐,沉湎在极不合乎道德和法度的安乐享受之中。由于贪图安乐和享受以致丧失了应有的尊严(宴饮损害礼仪制度),臣民们无不感到痛苦和伤心,没有不伤透心的。他只考虑如何尽情地饮酒作乐,而不考虑节制自己的逸乐,停止自己这种过分的享受。他的心乖戾狠毒,是个亡命之徒。他在殷商的故都犯下了许多大罪,对于国家灭亡,毫不顾虑。到殷商灭亡的时候,便形成了众叛亲离的局面。他没有德政报告给上帝,也不给上帝祭祀,臣民对他大为不满都非常怨恨,百官都放肆地饮酒,那酒肉的腥臭味冲到天上,被上帝闻到了,所以上帝就降下灾祸灭亡殷商。上帝之所以不再爱护殷商,就是因为他们饮酒逸乐的缘故。不是上天暴虐,只是下民自己招致罪过。
王说:“封啊!我不仅用这些道理告诫你,还希望你认真考虑古人的遗教:'人,不要把水当作镜子,而应当把臣民当作镜子。'现在殷商已经丧失了天命(上帝降给他的大命),我们怎么能不借鉴这些,哪里敢不根据殷商灭亡的历史事实认真地总结经验教训呢?”
我经过一番认真的考虑之后,只想这样告诉你:“你要慎重地训诫殷商的遗臣和天下诸侯国君,以及记事记言的史官,还有原来殷商朝内的许多贤臣。还要告诫你的部下以及你身边管理游宴休息和朝祭的近臣,还有你的三种大臣:讨伐叛乱的司马、管理农业生产的司徒、主持司法事务的司空,加上你本人,都要采取严厉手段强行戒酒。”
假若有人报告你说:“有一群人在饮酒。”你就不要放纵他们,要把他们尽快逮捕,并押送到都城我这里来,我要把他们杀掉。假若是原来殷商的旧臣以及掌管手工业生产的百工过分饮酒,就不要杀掉他们,姑且教导他们。有了这样明确的劝诫教令之后,假若有人仍然敢于不遵从我的这些教令,对我的威严不感到畏惧,不使自己的政务清明,对于这样的人我是不会怜惜不会赦免的,也要和上述的人一样把他们杀掉。
王说:“封啊!你要经常听取我的指导,不要使你所统治的臣民沉溺于饮酒。”
【赏析】周公平定三监之乱后,又分封了一些诸侯国,其中把殷人聚居地朝歌和原来的殷都一带的地方封给了九弟康叔封,国号卫。周公考虑到多年来殷人养成了酗酒的坏习气,而康叔封年岁尚小,一旦染上酗酒的坏习气,就会荒废政事,所以他亲自到卫国,把周贵族们召到一起说道:“造酒只是为了祭祀,不是供人享受的,你们一定要严禁饮用。我们的历代先王不喜好饮酒,所以才得到天帝的恩赐;从前殷商圣明的国王们也不喜好饮酒,所以才成就了从成汤到帝乙的王业。可是后来的殷王沉溺于酒色,结果天怒人怨,众叛亲离,天帝就把亡国的大祸降给了他们。”他又告诫康叔封说:“你不要以水当镜子,而要以人当镜子(不要以水为鉴,要以民为鉴)。殷商败亡的教训你一定要记住。你要采取严厉手段,强行戒酒。假若有人向你们报告说,有一群人在一起饮酒,你就毫不客气地把他们逮捕,送到我这里来,我要把他们杀掉!”
《酒诰》:周公命令康叔封在卫国宣布戒酒的告诫之辞。殷商贵族嗜好喝酒,王公大臣酗酒成风,荒于政事。当时的人们对于酒的偏好已经到了不可自拔的地步,特别是王公贵族和朝廷官员,周公担心这种恶习会造成大乱,酗酒误国,甚至丧国,所以让康叔封在卫国宣布戒酒令,严令禁酒。不过,这个禁酒令是有节制的。它不是彻底禁酒,因为酒需要用来祭祀神明、天地,要用于孝敬国君、父兄,所以要“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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