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太律师
26-04-29 09:38 微博认证: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裁判指引问答清单(七)

漫漫路归

本次问答清单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制定,按案件受理、诉讼主体、举证责任、裁审衔接、执行与财产保全、劳动关系认定、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劳动关系解除与终止、其他实体问题九大板块划分,清晰解答裁判指引核心适用问题,以下为第七部分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
   07    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Number

01
双方约定业务提成在货款收回后支付的,该约定是否有效?劳动者离职后提成如何支付?
答:约定有效;提成支付周期在一个月内的,用人单位应立即支付;约定货款收回后支付的,可在条件成就后支付。
02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答: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双方约定奖金、津贴等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从其约定(但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另,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计发加班工资基数标准或从工资表中可看出计发加班工资基数标准,而用人单位也确实按照该标准计发了劳动者加班工资,并据此制作工资表,该工资表亦经劳动者签名确认的,只要双方的约定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可认定双方已约定以该计发加班工资基数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用人单位根据此标准计发给劳动者的工资符合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的,应认定用人单位已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

03
工资中注明“已包含加班工资”的,如何计算劳动者时薪?
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工资中注明“已包含加班工资”或虽未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劳动者的时薪为=约定工资÷(21.75天×8小时+约定平时加班小时数×150%+约定休息日加班小时数×200%+约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小时数×300%);计算出的时薪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约定无效,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

04
实行计件工资制但无法查明正常工作时间定额的,如何认定是否支付了加班工资?
答:根据工资、工作时间和法定加班倍数折算出的时薪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认定已包含加班工资。
05
用人单位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如何确定?
   答: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的,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前一日;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工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的,按上述规定处理。06
何种情形下,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期限可中止计算?
答:①不可抗力;②劳动者丧失意思能力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客观无法订立;③因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争议仲裁/诉讼尚未结案;④其他足以影响签订的客观原因。情形消除后,期限继续计算。
07
补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能否要求支付此前的二倍工资?
答:一般应予支持;但双方倒签签字日期至法定期限内,或劳动合同期间包含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视为自始签订,不予支持。
08
用人单位拒绝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如何支付?
答:支付至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前一日。
09
劳动合同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续延的,劳动者能否主张续延期间的二倍工资?
答:不予支持。
10
新公司筹备阶段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答:不予支持。11
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包括哪些?
   答:包括加班工资在内的当月应得工资,不包含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或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12
包月工资制下,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答:用人单位能证明包月工资中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以该基数计算;否则,以全部包月工资计算。
13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如何计发?
答: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12个月包括加班工资在内的平均工资计发。
14
高温津贴的仲裁时效如何计算?按天数折算的标准是多少?
答:从发放当月工资之日起按月计算;按天数折算的,每人每天13.8元。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