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亭下】
2011年6月13日 学校公布教职工预缴购房款方案。
为积极筹措资金,加快中青年教师周转房和商品房建设进度,经研究决定鼓励教职工预缴购房款。具体方案如下。
一、缴款原则 自愿互利。
二、缴款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工(含附属医院)。
三、缴款标准 每户10万元,多缴不限。
四、相关政策 自缴款之日起至交房日止,按年10%利率支付交款人资金占用费。
五、房屋性质
1.中青年教师周转房 在建,预计2011年底交房。划拨土地,有房产证,不能转让。按成本价,预计每平方米1500元左右。
2.商品房 待建,预计2012年底交房,按成本价,预计每平米2500元左右。
3.自本方案公布实施之日起至7月31日止,未预缴购房款者,视为自动放弃。
(安庆医专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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