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法庭·买卖合同纠纷庭审】
今日下午前往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凤岗法庭,出席买卖合同纠纷庭审。
代理被告(反诉原告),就货物质量不合格、先履行抗辩权、反诉损失赔偿等焦点问题发表意见。
专业支撑,诚信担当,为客户守住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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