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红宝呀
26-04-28 13:19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网红白冰偷税911.18万##律师说法#
1⃣️转换收入性质
白冰拍摄的短视频主要由其个人完成,并借助个人形象、流量等进行推广,所取得的收入应属于个人劳务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以白冰的收入规模,本应适用45%的最高税率;而个人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再加上部分地区的核定征收政策,实际税负率可能低至1%-3%。
白冰将个人收入转换成个体工商户收入,并通过虚列成本费用、享受税收优惠等方式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以往被通报的某娅案、某爽案、某伦案也采取了“转化收入性质”方式以少缴个人所得税。

2⃣️私户收款、虚假申报
通过公司收款应规范“公对公”,私户收款的关键问题是未进行申报纳税,存在隐匿收入的行为,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会被认定为 “偷税”。
这家人力资源公司开具的百万元大额劳务费发票,不过是用来掩人耳目的“道具”,并无真实业务支撑,属于典型的虚假申报行为。

3⃣️个人消费“公账报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 ):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白冰把个人消费的发票拿到公司账面列支,将本入公司账的资金,通过报销的方式转到个人账上,税法视为对股东个人的分红,应缴纳20%的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

4⃣️偷税面临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还有涉嫌“逃税罪”。白冰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原因是:
一是符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首二罚不刑”条款,他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了应纳税款、缴纳了滞纳金并接受了行政处罚;
二是他没有“五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历史违法记录,因此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http://t.cn/AXxF0zcS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