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白冰偷税911.18万#投诉信
中央巡视组:
本人实名投诉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刘崇理,其于2025年1月27日就帮信、掩隐行为人民事责任所作答复,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脱离实际、机械司法,导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刑事追赃不能、民事求告无门,恳请督促最高法公告撤销该错误答复,纠正全国一刀切驳回起诉的错误做法。
一、违反政治纪律
刘崇理答复背离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要求,无视党中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维护群众财产安全的决策部署,架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46条,否定民事追责法定路径,与国家反诈工作大局相悖,损害司法政治方向与人民立场。
二、违反组织纪律
该答复以个人业务答复替代司法解释与正式指导意见,越权裁判、擅自统一司法尺度,擅自设定“构罪即不受理民事”规则,违背审判工作制度与层级管理要求,导致全国法院盲目参照、错误适用,破坏司法统一与诉讼程序秩序。
三、违反群众纪律
漠视群众急难愁盼,严重脱离群众路线。全国大量帮信、掩隐刑事判决未判退赔,异地追缴无法执行,被害人养老钱、治病钱、血汗钱无法挽回。该答复简单以“刑事退赔”封堵民事救济,致被害人走投无路,引发信访矛盾,损害党和司法公信力。
四、违反工作纪律
法律适用错误、履职不严不实。刻意回避《民法典》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民事赔偿规定,机械套用《刑法》第64条、刑诉法解释第176条,混淆上游诈骗与帮助侵权界限,将历史判决无退赔、追缴不能的现实置之不顾,属于典型教条司法、不作为式裁判,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五、投诉请求
1. 督促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公告撤销刘崇理2025年1月27日答复,停止全国法院参照适用;
2. 明确电诈被害人刑事未退赔、追缴不能时,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依法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46条落地;
3. 对刘崇理违反六大纪律、错误指导司法裁判的问题依规依纪查处。
本人承诺内容真实,愿负法律责任。
投诉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日期:2026年__月__日
发布于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