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弗里达烧衣拉黑了,有些评论在这回应一下。
1.关于声援维权者不要跟维权者要恩典,我基本赞同。但这件事不是这样,“爱女姐”们并不是要恩典,只是不想被骂被污名而已。现在是“生造词”都不行,都是大罪。互联网上声援不被感激也能接受,但求不被骂,我觉得这个要求已经很低了,几乎近于恳求了。
2.团结并不是我的首要价值,我最在乎的是公平、逻辑一致。说要团结的人,看看当事人做到了吗?姬尾酒该声援我也声援了,但团结的局面被打破责任并不在我。也别跟我说什么bro 团结,人家团结是基于共同利益基于厌女的淫秽性团结,且他们只在厌女仇女时团结。我们呢,有的人是跟我们一致的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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