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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春秋假来啦#河北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明确,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中职学校探索开展春秋假,幼儿园可参照执行。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春假安排在4—5月、秋假安排在10—11月,每次2至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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