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网看得我好难过啊
公职人员在派出所猥亵未成年 判“两年九个月”
下药迷j未成年致死叫“女孩误饮” 四人判“最高1年9个月”
这两个未成年才15岁[悲伤]这群cs[衰]
在禁烟区阻止人吸烟的A被🚬人B辱骂 A用饮料浇灭B烟后被B用饮料泼脸(A先辱骂 两人都浇了饮料的情况下)A涉嫌“侮辱罪”被裸检 不同意和解和罚款就拘留5天 同样动手的甚至先辱骂的B没惩罚 在禁烟区吸烟的B也没罚款 因为👮🏻♂️说“我其实也抽烟”A还被开盒被线下骚扰
事情在网上闹大了 才换来了B被罚款
而某些人呢
向女子泼奶茶 说是“仅弄脏 不构成侮辱罪”;向路过女子连续泼水 因“缺乏特定对象不予处罚”
看那么多人致力于证明A不是完美受害者 拿A泼饮料说事 那同样是泼液体这两例为什么都没事呢?而且是B先辱骂且反泼回去了怎么没人说呢?难道某些人觉得阻止吸烟就该被辱骂 就该受着吗?被辱骂的A动手了不管B还不还手都是A的错就该被惩罚被威胁吗?
发布于 黑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