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毁神像、贪善款的报应
广西北海市有一间古庙,原名叫:“晋度震宫”。1988年该庙的管理人员周某雇请了一个农民到庙搬一座木雕的菩萨像,由于像太大不方便搬运,便用锯子将像从腰肋部锯成两截,然后运走。事隔十年后,1998年周某上街被一辆违章快速行驶的摩托车撞成重伤,造成多根肋骨骨折、腰肌挫伤,而被撞的部位是神像被锯成的腰肋部,周某住医院折腾了很久才出院。接着那个农民也遭到了报应,他在捞粽子时,锅内的粽子夹带着一张大粽叶将锅内的滚水溅到他的脸上,造成半边脸部严重烫伤,以致被毁了容。
自古到今,拆庙毁寺和破坏福德正神的神像均没有好下场。据我们调查,文化大革命期间参加毁寺庙砸像的人没有一个有好的报应,这的确是事实。只要你稍作深入性的一些回顾性的调查访问,作个有心人,一定会证实因果报应的真实不虚和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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