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m001
26-04-25 15:37

公共场所抽烟固然素质欠佳,但如果性别调换,抽烟的是女生,泼饮料的是男生,大家还会觉得这饮料泼得“正义凛然”吗?

原博初稿就在强调对面是男性,和“我们几个女生”,把“公交站台”替换成“公交车”,把“泼到了别人身上的饮料”模糊成“仅仅只是熄灭了烟头”,再在后续一篇篇声讨里逐渐把围绕禁烟的讨论引到“女性”权益上。一味地引导:执法人员全为男性,被关押的全是女性。且不说现在是2026年,还是在深圳这座现代一线城市,这一说法并不符合现实司法配置,咱就单独讨论在“涉事双方都与之非亲非故”的前提下,执法部门真的有理由无条件偏袒对方吗?就因为性别一致?多滑稽啊。加上博主一顿泣血渲染,恍惚间我以为大清光复了,可但凡脱离两性对峙的极端情绪,其实整件事根本经不起推敲。被折磨到尿裤子却能保持社交平台的连续更新,既有当众泼饮料的胆量,却没有维权到底的魄力……

文字的魅力在于它能带给人无限遐想,文字创作者最懂它的杀伤力和煽动性,如果一篇文字让你无法分辨是非善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回归到分析“创作动机”。

最后总结我个人对整件事的看法:面对此番漏洞百出前言不搭后语的单方陈述,即便同为女性,也恕难声援。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