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这条微博,和大家表达的是什么呢:首先律师费收取后,要支付律所一部分提成费用,其次,案件转委托不可能亏待了介绍的朋友,再其次,这样的案件,我一般不是单打独斗,要有一个小的团队,10万块钱,我是绝对不做的,谁爱卷谁卷。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