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低熵LordLowEntropy
26-04-25 07:01

中日斗争杂谈(三)明确二战受惩戒国的不平等权利

最近日本有舰船穿越台湾海峡,我方也有舰船穿越邻近日本的海峡。对于这类问题,我认为在对外宣传上应该明确双方的行为是不对等的——中方有权利穿越日本的相关海峡,因为那是公海;但日方没有权利穿越台湾海峡,哪怕这是公海,因为日本是受惩戒国。

不仅如此,最好还罗列一下日本在哪些方面是不具有平等权利的。比如说不能允许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等等。

这件事情可以与俄罗斯协调下,如果中俄共同发布效果还更好。

当然如果明确二战战败国的不平等权利,就面临一个尴尬的问题:德国怎么办?中德关系怎么办?为此,不妨把二战战败国分为两类,一类是已经充分反省的,一类是未充分反省的。后者当然受到的惩戒就更严重一些。

为了彰显这一点,可以主动邀请德国军舰来穿一下台湾海峡。目的就是让日本人看明白:这件事德国人可以干,但日本没反省所以不准干。

中东各国对中国在政治上可能颇有所求,可以试一试能不能让中东那边进行配合。比如说伊朗可以在战后宣称除了美国、以色列和日本之外的船都自由通行霍尔木兹海峡,同时明说卡日本是日本对二战的错误认知导致的。这其实也是一种投名状。如果伊朗有这等政治觉悟,说明已经懂事了,中方可以给予一些特殊帮助(比如停战后给一些长期贷款和军民两用项目投资)。

发布于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