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看不清,眼睛的问题,还是脑袋的问题?
尹波
新赛季足协裁判评议报告出到第五期了。必须承认,从2024赛季恢复以来,裁判评议制度总体效果是正面的和积极的,有这个制度比没有好,这一点应该是人们的共识。比之上一任足协分管领导负责裁判工作时嫌“添乱”,一刀切把俱乐部申诉和足协评议统统砍掉,恢复俱乐部申诉权利和足协评议制度,显然是拨乱反正之举,理当给予肯定。当然,某种意义上,评议报告制度作为体现足协官方公信力的重要窗口,仍亟待通过不断总结改进、提高专业水准以保证公平性和权威性。想必这也是足协借重启评议报告制度重建自身信誉的初衷。因为,从目前评议报告制度实施的现状看,初衷与现实之间还存在不小的差距,足协和评议专家们还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差距主要在于,评议报告制度本来是解释和平息判罚争议的,其中大部分可以说起到了这样的作用,然而相当一部分案例不仅没有达到平息争议的目的,反倒引发了新的争议。原因是啥?两条。通俗点儿说,一是没做好事,二是没做好人。没做好事比较容易理解,简单说,就是专业上还不过硬,对规则的解读、运用不到位,得出的结论不能服人。没做好人的含义更复杂一些。我们先谈简单的,再聊复杂的。
把事做好,看似简单,就是个怎么理解和运用规则的问题。但同样的规则,可能有各种不同的解读。套用某句哲人的名言: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换成本文讨论的话题,灰色的是规则,常青的是足球。单讲规则,专家们每条评议都没毛病,一旦落地到某个具体判例,受益方和受损方接受的态度每每大相径庭。规则再细致,也应对不了球场上的千变万化。那么,让各当事方信服的诀窍,就是避免双标。这就像执罚水平再高的裁判亦难免犯错,只要他的判罚尺度对双方一致,就能做到基本公正。中超裁判评议有时平息不了争议反而加剧争议,症结就在这里。
最典型的是争议最大的疑似手球,经常出现情节高度相似,结论却完全相反的判例。昨天那个判例看不清细节要请教国际足联,今天这个判例的细节更看不清,突然谁都不用请教了。上一场官方视频没抓到,于是借用第三方视频做出判断,这一场马上宣布第三方视频不可靠不予采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第六轮山东泰山主战上海海港,谢文能本可首开纪录的进球被吹越位,主队申诉认为此球是对方从泽卡脚下解围时踢给谢文能的,不是本方球员传球,不属于越位,评议报告给出的解答是,对方球员铲球后,球又碰到了泽卡的脚,然后才被处于越位位置的谢文能拿到后射门。可是不管网上公布的官方视频还是民间流传的第三方视频,从各个角度反复看,怎么也看不出这球是如何从泽卡脚下被铲走后又碰到泽卡脚的,难道专家们长着跟咱凡夫俗子不一样的眼睛?
看来,从去年别人都看得清的手球,评议组非说看不清,只能请教国际足联专家(恕我智商不高百思不得其解,评议组根据什么认定国际足联专家比咱们自己的专家视力更好?万一这位老外专家是个高度近视呢),到今天别人都看不清,只有评议组看得真真切切,是不是评议专家换了眼神儿更好的另一批人?或者,也可能是技术进步所致,今年的眼镜科技有了突破性发展,是我孤陋寡闻了。本文想表达的意思是,评议专家看争议判例视频时,最好心无旁骛,力求做到眼里只有争议判例,没有双方球衣颜色和归属俱乐部之分,更没有当值裁判姓甚名谁之别,一句话:对事不对人。果真如此,何愁尺度不一。双标往往不是眼睛的问题,是脑袋的问题。
再聊聊复杂的吧。做好人,比做好事更难。反响强烈的上海海港“腿震荡”事件之后没多久,足协和中足联出台文件,针对“脑震荡”换人规则被滥用现象,制订了相关新规。新规考虑得非常周全,只要严格执行,“腿震荡”事件大概率会被杜绝。此规一出,舆论一片叫好声。该不该叫好?该!不过,如果有人不满足于知其然,非要知其所以然,或许就会把两大主管部门出台这一新规的动机给扯出来——原来,正是此前某期评议报告所赐。那期报告义正辞严、理直气壮地替海港“腿震荡”事件当事者辩护,不以利用“脑震荡”换人规则投机取巧为耻反以为荣。如此导向之下,其后两轮联赛,雨后春笋般冒出了数十例“脑震荡”换人,除了没有脑震荡,各种震荡都有。眼看局面就要失控,足协和中足联不得不赶紧出台新规补救。这一事件,从全新视角验证了我前面那个论断:评议专家们的问题不是眼睛的问题,是脑袋的问题。
有句老话:缺什么,补什么。没啥,才吆喝啥。国际足联脑震荡换人规则出台好几年了,针对这一规则的“漏洞”出台防范冒用新规,中国足协和中足联是全球头一家。耐人寻味的是,未设这条新规的国际足联其他会员协会,差不多家家所属联赛球队和国家队都有过“脑震荡”换人先例,似乎从没发生过海港那种“腿震荡”事件,何以咱们这儿一期是非不分的评议报告,就能引出数十例这震荡那震荡呢?可见,眼睛好脑袋不好的,岂止评议专家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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