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表演动物项目
26-04-24 18: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公告详见:http://t.cn/AXxIOkQ0 截止时间为4月30日,可以通过邮箱、传真、邮寄三种方式提交意见。请抓紧时间哦~

15年前,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水生野生动物展演场馆评估结果的通报(链接:http://t.cn/AXxOgmLR ),通报里提到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国共有25个省(区、市)报送了84家水生野生动物展演场馆的自查评估报告,农业部组织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种科学委员会委员及有关专家组成15个核查组,分赴各地对展演场馆进行了现场核查,并进行了全面集中评估。最终,84家场馆中,66家展演场馆通过评估,11家展演场馆原则通过评估,7家场馆未通过评估,并公布了有关名单。

而后这15年里,繁育并展出水生野生动物的动物园行业蓬勃发展,数量激增。目前我国水族馆数量、投资规模以及海洋哺乳动物的圈养量都居世界第一位。保护管理制度相比行业的发展是相对滞后的,又因为商业属性重于保护意义,商业秘密太多,公众参与不充分,盗猎、无资质、饲养条件差、无力饲养、动物非正常死亡等事件时有发生。

草案的第6条,其实就是对海洋馆准入门槛的管理,可是这一条的修改,却是在进一步的放宽放低门槛,这无异是对保护的再次削弱。

对草案第六条的意见是,修改为:农业农村部组织国家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物种科学委员会,向社会公开委员会名单,定期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管理提供咨询、评估和研究。新建以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公众展示为主要目的海洋馆、水族馆、动物园等场馆,事前应当向国家或省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方案和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展示利用的科学评估报告,并通过国家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物种科学委员会的专家评估。没有通过专家评估的,审批机关不得批准其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公众展示等活动。对于已建成的场馆,要定期接受国家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物种科学委员会的评估,并按其要求进行整改完善,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动物健康。

请大家查看草案详情,去提交您的意见。#拒看动物表演##拒绝动物表演[超话]##濒危动物的溯源行动#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