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砂糖桔KaiKai
26-04-24 09:01

很多社工擔心剴剴案判決,會不會變成「社工出事就要扛刑責」。

這個擔心可以理解,但判決的重點,其實不是「她是社工」。
法院認定陳尚潔具有保證人地位,理由來自個案中的實際權力與作為,而非其職業身分。

關鍵有三點:

1.她實際執行家外安置專案,將孩子置入具有風險的照顧安排;
2.她是唯一完整掌握孩子照顧、體檢與轉換歷程的人;
3.安置與保母資訊皆集中在她手中,孩子親屬與政府社工難以介入。

法院也特別寫明:
這是針對「在個案中有實質支配力卻怠於作為的被告個人」,
不是針對所有基層、克盡職守的社工。

真正該被檢討的,從來不只是一個人。

兒福聯盟、地方政府、中央主管機關,都有制度責任。

社會安全網,不能只靠社工撐。

補人力、提薪資、降低過度接案,讓責任不再集中在單一個體,才是避免下一個剴剴的唯一方式。

#皓剴的家[超话]##台湾#

发布于 中国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