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事不决问美乐蒂://@世界分你一瓣://@西桑掌灯人://@_Reno_挚爱FF://@深海与黑夜:这个看了好几天了,真的太惨了。家有20+女儿的引以为鉴,如果扶老人会因为一场判决成为全民ptsd,生育多少也会因为这种判决成为半民ptsd//@叉prohibit:婚前协议公证也没用了?不过我确实刷到很多单身育女(个人觉得去父留子不太准确,因为单身育女本来就没有父何谈去),多是上海地区的。//@jewelry记录本:其实从民法典之前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来,女性进入婚姻就是必输局了,因为从那时候开始,我知道的有女儿的律师和爱女儿的事业小成的人家,就开始对女儿婚前财产做公证,开始通过律师根据法条的修改,拼尽全力避免女儿进入婚姻后被男方合法吃干抹净,直到后面婚前协议婚前公证也无济于事,才开始流行“去父留子”//@AnimusTaldarim:转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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