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根烟
26-04-23 11:24 微博认证:情感博主

在律所刚接待完刑事案件,想多说几句,你妈这辈子,活得像个老黄牛。二十多年,你爷爷奶奶在你家吃喝拉撒,你妈没日没夜伺候。你爸跟你爷爷顿顿喝酒,你妈在厨房一个人忙活,炒好几个菜端上来,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热的。奶奶瘫痪六年,是你妈一个人端屎端尿,六年!两千多个日夜,她没睡过一个整觉。你爸呢?除了喝酒打麻将,屁都不管,还大男子主义,脾气比本事大。大钱赚不来,窝里横。
从心理学看,你妈是典型的利他型人格加情感依赖。她把自己活成了家里的工具人,她所有的价值感都来自被需要。她不是不累,是她不敢说累,因为说了也没人疼。她咬牙撑着,因为她觉得这就是她的命。你爸那种大男子主义,心理学叫低自尊补偿型控制,外面混得不行,回家就得当大爷,靠打压你妈来维持他那点可怜的自尊。你妈越忍,他越觉得理所当然。
现在你爷爷车祸走了,赔偿款还没到手。你两个大爷五年不联系,跟断亲一样,你两个姑姑过年只拿点东西不给钱。现在老人一死,全冒出来了,闻着钱味儿来的。你奶奶上火跟着走了,名下那套房子成了香饽饽。可你知道那房子怎么来的吗?你妈把镇里的房子卖了给你奶奶治病,现在一家子挤在奶奶房子里。房子要是被他们分走,你妈住哪儿?睡大街上?太特么欺负人了。
从法律角度我给你说清楚。爷爷的赔偿款不是遗产,是对近亲属的补偿。谁跟爷爷生活最紧密、谁付出最多,谁就该多分。你们一家跟爷爷生活二十多年,你妈伺候到死, 法院会参照继承顺序,但会向尽赡养义务的人倾斜。你两个大爷五年不管不问,应当少分甚至不分。奶奶的房子是遗产,按照《民法典》,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不尽义务的少分或不分。你妈作为丧偶儿媳,尽了六年主要赡养义务,她可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独立主张权利,不需要你爸同意。你爸要面子不争,他自己那份他可以不要,但你妈那份是她自己挣的,谁也没资格替她放弃。
你两个大爷心里怎么想的?心理学角度叫责任分散后的利益觉醒,赡养老人的时候,他们都觉得老小在老家,就该他管,分钱的时候,他们觉得法律规定子女平等,凭什么不要。说白了,又不想出力,又想分钱,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从我的角度合理的处理结果是,第一,爷爷的赔偿款,你们家拿大头,至少70%以上,剩下的让他们几个去分。第二,奶奶的房子,你们家应当优先折抵你妈卖房治病的钱,剩下的部分你妈多分,他们少分甚至不分。第三,如果他们要分房子,让他们拿出现金补偿你们,你们拿钱去买房。但记住,你妈这六年的护理费、你妈的劳动价值,法律上都可以主张。
你爸骂你们计较钱?烟哥告诉你,这不是计较,这是公道。你妈的手洗了六年屎尿布,都洗变形了,她值多少钱?你妈的腰弯了六年,直不起来了,她值多少钱?你爸可以要面子,但你妈不能没有地方住。法律是保护老实人的。别怕撕破脸,脸早就被他们丢尽了,欺负老实人,真为你妈妈感到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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