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不存在的法规何以被引用多年#这事儿听起来像段子,细想却挺吓人。全国30多家法院、检察院,居然在公告里一本正经地引用了一部根本不存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而且一用就是好几年。
说白了,这就是典型的“模板依赖”和审核缺位。 第一家单位可能只是写了个“根据有关规定”的模糊表述,后面的人图省事直接复制粘贴,甚至都没人想着去查一下这部“法律”到底存不存在。连本该最严谨的司法机关都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可见形式主义害死人。
这事儿最荒诞的点在于: 本该是法律的“守门人”,却成了谣言的“搬运工”。虽然只是换印章的公告,但这种“空气法”的流传,本质上伤害的是公众对法治的信任。下次再看到红头文件,真得留个心眼,别以为盖了章的就一定是对的。
发布于 赞比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