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任何伤害行为包装成抽象的“爱”,就什么都可以原谅了。
伤害是因为太爱了,精虫上脑是因为太爱了,限制人身自由是因为太爱了。
我不讨厌合情合理的冲突和痛苦纠结,角色可以有缺陷,犯错误,有痛苦。但是这种任何不讲逻辑的行为都会用爱掩盖过去就很恶心。
甚至强占有欲,强x欲,强控制欲,纠缠不放成了标准化的“爱”,达不到这种标准就是“不够爱”。
假如要说“爱”,至少得是真心相对对方好,即使可能方式可能不是对方需要的,也不能剥夺对方的主观能动性,而不是被动承受一切,如此也可以建立更好的冲突剧情。
而不是只为了满足自己的占有欲和x欲,强行绑定对方,破坏其身边的一切社交关系,剥夺其人身自由权,剧情里的另一方也是被操纵的自怨自艾的木偶,最后还会强行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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