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再婚,与前夫2个孩子,与现夫1个孩子。2次剖宫产,4次流产。
来医院检查,想让医生出具不能再生育的证明。
婆婆和老公吵着让她生,她不想生。她目前皮埋避孕中。
生育权应该掌握在女性手中。不想生,尤其是有孩子的女性不想生,非常让人理解。尤其是多次剖宫产后的女性再生育风险增加、不生更能理解。
但医生无法出具这种诊断证明。家庭矛盾不能转化为医患矛盾。
我们只能在病历是写:多次怀孕后再次怀孕风险增加:可能剖宫产瘢痕妊娠,另外前置胎盘、胎盘植入、子宫破裂、产后出血风险增加。
一些家庭的女性地位真低。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