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医李孝鹏被控保险诈骗罪一案,自公安机关启动侦查已七年有余,主要当事人至今均不认罪,坚称没有勾结李孝鹏出具虚假鉴定意见,李孝鹏法医更是宁可将刑期坐满也要坚持为自己辩白,而在案没有任何主客观证据能够证明李孝鹏与他人就出具虚假鉴定意见进行过沟通、合谋,更未收取好处费等任何不当利益,被鉴定人的证言中也均未反映李孝鹏在鉴定过程中有任何作假行为,作为被害单位的保险公司亦自始至终未以遭受保险诈骗为由向司法机关报过案,在案亦没有证据证明李孝鹏当年所作鉴定存在错误,然而,在事实、证据如此清晰的情况下,上海嘉定区法院经过长达近四年的审理、庭审时间高达几十天,仍认定李孝鹏等人有罪。结果,七名中的六名被告人均强烈不服,立即上诉至@上海二中院 ,二中院于2023年11月初受理,在二审中,被告人、辩护人提交了多项调取证据申请、通知证人、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侦查人员等人出庭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上述重要申请上海二中院两年多不解决,推诿、拖延至今。更令人不解的,此案一开始就是决定二审开庭审理的,并于2024年6月召开了庭前会议,2024年10月通知开庭,庭审预计持续两周,后因法院称要继续调取证据而推迟庭审,但到了2026年4月,当事人、律师都在焦急地等待开庭的过程中,二中院却在继续不解决证据调取等问题、也不告知何时开庭的情况下,竟然以一纸书面通知要求辩护人在4月30日之前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甚至还声称“逾期视为辩护人没有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而当事人李孝鹏认为法院在尚未开庭且未解决证据调取等重要前置性事项的情况下,提交书面辩护人不仅不能保障其辩护权,反而有损其合法权益,遂要求辩护人在当前的情况下不得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要求辩护意见在庭审中发表。在此情况下,辩护人陷入两难,一边是当事人基于其自身利益考虑要求不交辩护词,继续要求尽快开庭,一边是法院日益临近的限期通知,夹在中间,我该听谁的?今天上午,再再次致电承办法官陈春丹,其仍不告知我在两年前书面提交的18项调取证据申请等的处理情况,在反复追问下,其以马上要去开庭为由单方挂断电话,继续致电合议庭成员沈言、张鹏飞,均无人接听,联系上海二中院刑庭庭长罗开卷,希望其作为庭长对属于“四类案件”的李孝鹏案进行监督并考虑亲自审理,内勤接了电话,称罗庭长不在,并称罗庭长很忙,我要求内勤向罗庭长转达我的意见。作为一个执业近十八年的律师,面对刑事二审程序,竟然没有了任何掌控感,每天担惊受怕,甚至原定开庭审理的案子,都可能遭遇不开庭、不解决问题,案子不知道该如何办理,到底是我的能力下降了,还是司法出了问题?此案延宕七年,悬而未决,无论从侦查、起诉还是一审、二审都出了太多的问题,是当之无愧的“四类案件”,希望上海二中院院长郭伟清、刑庭庭长罗开卷关注并考虑亲自审理,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上海高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