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建斌之妻犇牛夫人
26-04-22 08:41

前不久,一位案件相关人员(疑似家属)添加我好友,希望我代为引荐胡律师,我婉言谢绝,并告知其可自行结识,不必经由我居间介绍。此举并非嫌烦,而是出于对责任的审慎。每个案件情况各异,当事人与家属的诉求、认知亦千差万别,我无法妄加判断,更不愿将未必匹配的案件或人员贸然引荐。胡律师于我有知遇之恩,情同至亲,我更不能因私人情谊,干扰其专业判断,动摇其坚守的职业原则。这般做法,既是对胡律师负责,也是对当事人负责,更是对自己内心的准则负责。
以我自身亲历案件的感受与判断,胡律师是难得有良心、有信仰、踏实真诚、坚守底线的专业律师。在我看来,无论从事哪一行,识人首要先看做人,而这一点,往往已筛掉太多人。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