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安全与军控在线
26-04-21 18:40 微博认证:外交部军控司官方微博

【外交部回应日本允许杀伤性武器出口:坚决抵制日新型军国主义妄动】

4月21日,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主持例行记者会。

日本电视台记者:日本政府今天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作出修改,允许出口武器,并表示此举将加强日本同伙伴国家的安全合作。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郭嘉昆:中方对此严重关切。当年日本军国主义大肆侵略扩张,对中国及亚洲邻国犯下滔天罪行。正是基于日本的侵略历史,为了防范日本军国主义死灰复燃,《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等一系列具有充分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明确规定,日本应完全解除武装,不得维持能使其重新武装的产业。日本宪法对本国军力、交战权、战争权也作出严格限制,战后日本还确立了“专守防卫”等限制军力发展和武器出口的严格规范。1976年日本政府发表对武器出口的统一见解,明确表示日本作为和平国家,慎重处理武器出口。

日方近期在军事安全领域一系列危险动向戳穿了其“和平国家”和“专守防卫”的自我标榜。很多专家学者担心日本重新开启“战争机器”,对外“输出战争”。日本加速“再军事化”是事实和现实,有实际的路线和行动。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将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抵制日本“新型军国主义”的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