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中级法院
26-04-21 16:45 微博认证: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春风拂初绿 植树焕新颜” 通辽中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春风拂初绿,植树焕新颜。为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增强干警生态保护意识与社会责任担当,4月20日上午,通辽中院组织党员干警30余人前往科左后旗努古斯台项目区开展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大地添绿、为生态增彩。

活动现场,干警们热情高涨、分工协作,迅速进入劳动状态,挥锹挖坑、扶苗填土、踩实浇水,每一道工序都认真细致、有条不紊。大家相互配合、干劲十足,现场一派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充分展现出法院干警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积极向上的优良作风。经过共同努力,一株株新苗错落挺立、迎风扎根,在春日暖阳下焕发出勃勃生机。

一直以来,通辽中院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全过程,在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生态保护、义务植树等公益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践行者和守护者,以务实行动和司法担当守护辖区生态环境,为绿色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此次义务植树活动,既是生动的生态文明实践,也是凝聚团队合力、锤炼过硬作风的党建活动。不仅美化了环境、践行了绿色发展理念,更让干警们在劳动中增强了生态保护意识,提升了团队凝聚力与向心力。参与干警纷纷表示,植树造林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作为新时代法院干警,将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把植树护绿的责任意识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动力,把生态保护理念融入日常履职全过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投身审判执行工作,以实干担当守护绿色福祉,以司法护航生态文明,为建设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家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