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瑶峰镇建材厂肆意排污:环保法规成空文 谁为村民健康买单?
近日,有群众反映,夏县瑶峰镇文德村附近一建材厂长期无视环保法规,生产经营粗放无序,大量物料露天随意堆放,未采取任何围挡、覆盖、喷淋等污染防治措施,物料堆存区与周边农田、民居直接相连,毫无缓冲隔离。厂区内运输车辆频繁穿梭,路面未硬化、扬尘漫天飞,粉尘污染治理形同虚设,周边群众常年饱受粉尘侵扰,生活与健康受到严重威胁。 国家法规严令禁止,企业却我行我素针对建材行业物料堆放与粉尘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贮存煤炭、水泥、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工业企业粉尘控制工程技术规范》也要求,企业必须配套完善防尘抑尘设施,严控无组织排放,厂区道路须硬化、车辆出场须冲洗。 然而在这家建材厂,法律条文与行业规范沦为一纸空文。为压缩成本、牟取私利,企业将环保设施弃之不用,把本该承担的治污责任抛诸脑后,以牺牲周边生态环境与村民身体健康为代价,换取自身的粗放式生产。露天堆放的砂石、粉料经风吹雨淋,粉尘肆意扩散,不仅让周边空气污浊不堪、能见度降低,更让村民家中、农田、作物上常年覆盖一层灰霾,日常晾晒、田间劳作都深受影响。雨水冲刷下,物料中的泥沙、杂质还会随径流污染周边土壤与水体,形成“空气、土壤、水体”的立体污染。 监管防线何在?环保责任岂能沦为摆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绝非空洞口号。夏县曾多次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方案,明确要求加强矿山砂石管理,严厉打击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覆盖、喷淋、围挡等抑尘措施 。但在这家建材厂,监管显然存在明显缺位——企业长期露天堆放、粉尘直排,是否曾被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评批复与环保验收要求是否真正落实?环保设施是正常运行还是沦为应付检查的“摆设” ? 一边是国家层层压实的环保红线,一边是企业肆无忌惮的违法排污;一边是法规明确的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可责令停产整治),一边是污染行为的长期存续。监管的“宽松软”、执法的“走过场”,无疑助长了企业的违法底气,让环保制度失去威严 。 村民健康谁来保障?污染顽疾亟待根治粉尘污染危害不容小觑,长期吸入可引发呼吸道疾病、肺部损伤,对老人、儿童等群体危害更甚。周边村民常年生活在“灰头土脸”的环境中,开窗通风、户外活动都成奢望,基本的生活质量与健康权益被肆意侵害。 环保红线不容践踏,群众利益不容漠视。我们强烈呼吁:夏县生态环境等监管部门立即介入调查,依法严肃查处该建材厂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完善防尘设施、严控粉尘排放,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停产整治、顶格处罚。同时,全面排查辖区内同类企业,杜绝“粗放式生产”反弹,杜绝“监管真空”再现 。 也警示相关企业: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守法经营、绿色生产是不可逾越的底线。漠视环保、逃避责任,终将付出沉重代价。唯有扛起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治污措施,才能实现企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 还周边一片洁净空气、一方健康土壤,既是群众的迫切期盼,更是监管部门与企业的法定责任。这场污染整治,不能等、不能拖,更不能不了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