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纠纷#【口头约定埋隐患 一分为二解心结——博白县“定制调解”巧解土地权属“骨头案”】“争了这么多年,今天总算有个了结。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关系一直僵持,心里挺别扭的。”4月7日深夜,博白县永安镇矛盾纠纷调解室内灯火通明,该镇某村两个生产小组持续了12年的土地权属纠纷,经过多次化解,终于尘埃落定。
矛盾源于一句口头承诺没有兑现。20世纪80年代,永安镇某村生产一组村民苦于没有场地晾晒稻谷,于是与生产二组村民协商置换土地,用于修建晒谷场。置换时,两个生产小组没有形成书面协议,也没有留下任何凭证。生产一组代表口头表示:“为了集体,换块地用用。”此后,生产二组将地交给生产一组修建了晒谷场。但一组说好置换的地却一直没有划给二组。
时间一晃过了几十年。2010年,博白县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县政府依法开展林地确权登记,经现场勘查、公示公告,将包含一组“置换”来的晒谷场在内的地块权属确认登记到生产二组的林权证上。
2014年,生产二组村民李某某依据林权证,在一组晒场位置搭建铁皮棚用于存放物资。“这地是我们组的,有证为凭!”
此举遭到生产一组村民杨某某等人的阻拦。“这地我们用了几十年,凭什么说是你们的!”双方村民从争吵到推搡,昔日和睦的邻里关系迅速恶化,一场围绕土地权属与地上附着物归属的冲突一触即发。
2017年,生产一组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撤销生产二组持有的案涉林权证。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林地确权登记存在程序瑕疵,遂依法判决撤销林权证中相关地块的登记内容。但判决并未明确争议土地的最终权属——“撤销登记”不等于“确认归属”,争议地块依旧处于“悬而未决”状态。
今年初,博白县委、县政府严格落实自治区新春第一会精神,这起持续了12年的土地权属纠纷被列为全县首批重点案件,实行提级办理、专班攻坚。博白县委、县政府启动包案机制,包案领导及博白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调解专班,集中综治、司法、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和村委会骨干力量,严格落实“一事一专班、一案一攻坚”机制,为这起“骨头案”量身定制化解方案。
“这起纠纷拖了12年,主要问题是口头约定无凭证、权属界定难厘清,群众心结没解开、邻里情分没修复。”调解专班成立后,第一时间全面复盘纠纷脉络,系统梳理历次调解记录、法院裁判文书、信访办理材料,分析争议焦点。
为破解僵局,专班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深入村屯走访调查,查阅历史档案、走访知情老人、实地勘界测量,一步步还原当年换地始末、晒场使用历史、林权证办理过程,用事实厘清纠纷原委;另一方面,坚持“以民为本、情理法相融”,把“民之安、和为贵”的治理理念贯穿始终。调解现场,工作人员既当“法理讲解员”,又当“民情联络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解读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权属、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明确口头约定因缺乏书面凭证、权利义务不明,存在法律效力瑕疵;同时,以乡情为纽带、以邻里为桥梁,引导双方回忆昔日和睦往事,理性看待历史遗留问题。
面对“年代久远、口头约定无凭证、权属难界定”的客观难题,调解专班没有局限于“非此即彼”的权属之争,而是创新思路,提出“跳出权属争议、兼顾双方诉求、实现互利共赢”的化解思路。
经过反复研究、多方论证,专班最终提出“一分为二、分段使用”的调解方案:将争议地块按现状一分为二,铁皮棚所在区域归生产二组管理使用,剩余部分归生产一组管理使用,明确四至界限、永久定界、互不干涉。
4月7日,在前期大量工作铺垫、双方对立情绪消减基础上,调解专班组织双方代表,再次开展协商调解。从清晨持续到深夜,专班成员分组开展工作,“背靠背”疏导情绪、“面对面”协商细节。针对双方在分界位置、面积大小、附属物处置等细节上的分歧,专班成员逐项记录、逐一协调、反复沟通。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调解室内,从最初的唇枪舌剑、互不相让,到后来的理性沟通、互谅互让。22时许,在专班成员的见证下,双方代表一致同意“一分为二”的调解方案,并签下调解协议。
“感谢党委政府,为我们解决了压在心里12年的大事,以后能安心生产、和睦相处了!”双方代表表示,完全认可调解结果,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管好各自土地。(广西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