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只找我谈话 ,好像只有我表达,留下证据的权利。张兰那边全程都没有发言。
是不是好像我占便宜了?
不不不!
这就是欺负我们普通老百姓不懂法律的后果。
这样导致不管现在判决结果是怎样。人家都留着后手。随时可以推翻,又躲过了现在要面临的问题。
单方质证、零方质证、零对抗辩论、零证据辩论是空白审理状态,是剥夺法定质证权、辩论权的重大程序违法。将对我产生三大毁灭性影响:
1.我的全部证据,法定采信要件永久缺失。我的证据永远没有完成法定质证闭环,在程序法上属于:未经有效质证的证据,效力处于悬空、不稳定、可随时被推翻的状态。
2.对方躺平获利,彻底免除质证义务,未来随时反咬推翻。 看似沉默,实际保留了后手。程序套利。
3.只单方询问一方,完全不调查另一方“属于典型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属于法定再审事由。
看,如果我发现不了,窃喜我占便宜,说不定判决书都漂漂亮亮的,我全赢。
事实呢?人家躲开了现在的敏感问题。以后随时都可以推翻申请再审。
主动权全部掌握在人家手上。
这就是我们普通人和法律专业人士的区别。
所以,法律为什么要程序正义。
我永远相信,经过千锤百炼制定的制度,优先受到保护的,一定是弱势群体。因为强势群体,最想做的,就是不要有任何的框框架架对他进行约束。我向来都承认,与他们对上我是弱势群体。
所以从头到尾,我要的都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正当的程序走。不管是不是表面,好像我占了便宜,我也不要。我不相信黄鼠狼给鸡拜年的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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