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摘抄# 累迁奉先尉。县人曹芬,名隶北军,芬素凶暴,因醉殴其女弟,其父救之不得,遂投井死。参捕理芬兄弟当死,众官皆请俟免丧,(窦)参曰:"子因父生,父由子死,若以丧延罪,是杀父不坐也。"皆正其罪而杖杀之,一县畏伏。转大理司直。 发布于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