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起点前些年还有个操作,影视版权先低价卖给有直接关联的A公司,相当于一个白手套中介商,之后再由A公司高价卖给B影视公司……比如《大唐明月》就是这样操作的,45万卖给了A公司,扣税后作者只分到了16万,而B公司最终花了1300万买下影视版权,但之后的交易分红都跟作者没关系了。//@钰珏_佛狱恶女:怪不得不像人看的//@再来一瓶x://@雪霏Sophia:这些制片方看着既卑鄙又混乱//@写小说的冷斯基:自打掐死了想干编剧的心思以后,已经能平和看待这些业内笑话了[点赞]//@楚惜刀:右边真实//@滚远了呗:这么说吧,制片方甚至会因为他家保姆最近在看的剧,觉得某个元素有吸引力,然后要求编剧改,哪怕跟现在的故事完全是两个极端,不管,改。 //@故事人贾东岩:给新人机会,让新人上桌。新编剧失去成长空间,行业就一潭死水了。//@文雨2026:转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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