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华为在不知道橘子海乐队的情况下取名“橘子海”的话,我肯定站华为,但华为的工作人员去联系过橘子海乐队,没达成合作的情况下还用了“橘子海”这个命名,实在是不应该。
在公司角度来说,尤其是大型工作,这属于没做好风险规避,这事做的太不专业了。
更何况,橘子海是一个环境描述,指的是日落时水面映射的反光(类似于图一展示的环境),并不是华为橙色和蓝色的渐变过渡.....
当然,这件事只是华为做的不合适,而非华为做错了,一个原本花点钱就可以规避的问题,偏偏整成了一个品牌负面新闻,这事办太蠢了......
#橘子海乐队称华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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