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島程
26-04-17 11:14

紐約🏠案裡還有一些讓人哭笑不得的細節。

她一邊主張管轄異議,
希望把案子移交中國法院審理。
這個就相當於認可了國內司法公正性。

但按照《紐約公約》和相關法律規定,
紐約法院是完全合法合理的,
肯定不會支持她的主張。

隨即她立刻又抗辯:
當初中國貿仲的仲裁是
「有問題的」,🤣
而且沒有拿出任何證據。

其實策略就是想拖延執行。
不知道法官當時有沒有愣三秒:
啊這位女士,你是認可還是不認可中國的法律體系?

這種邏輯漏洞百出、毫無證據支持的抗辯⋯⋯
在哪裡也站不住腳啊~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