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4-15 21:10

@A9fK27bQX4zL1Tm
某种意义上你其实是过于天真的,自己当了逃兵不意味着bro真的会理智地、冷静地、认真地、有礼有节地停止对店铺的骚扰。

甚至从一开始公开品牌名称的时候就该先怀着一种相信自己的能力能让对公司的积极影响对冲掉恶意骚扰的心态来发一种在某种意义上是“共同决定/公司授权/齐心协力”的微博。

但无论如何我还是相信这种“渡河而死”的壮举终不会是毫无意义,而是真的可以推动网络营商的防骚扰机制建立健全。

但可惜,也似乎的确在同时证明着“今天中国的司法实践走不到这一步”,而这种证明有利于其破灭还是有利于其维系谁也说不清楚。

但总之没关系,他们只是风车。

第二人称还是过于幽默了。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