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超话]# 四歲隨母走台 青春盡付弦歌
僅及年華雙十 飽歷江湖滄桑
梅艷芳聲聲說老
(1984年5月17日星島晚報)
儘管梅艷芳打扮成熟,唱歌時極力裝出一副歷盡滄桑的樣子,但今年才廿歲的她,在母親眼中却是家中的小霸王、野蠻人、說過這樣就這樣。
「叫她今晚不要這兒去那兒去了,早點回家睡覺啦!就是不聽話。」
遲歸的原因除了工作之外,幾乎總是那兒個。
「女兒說吃娛樂圈這行飯,在外面受了氣不想回家裏發洩,最好出去輕鬆一下,聽見她女叫工作辛苦,做父母的最心痛,便讓她去吧!」
梅艷芳三、四歲時,已跟母親走台了,小小年紀的她站地台邊張開小咀跟着唱之時,可會想過會有今天?梅媽媽在一九六八年組錦霞歌舞團,在長洲、新界落鄉演唱時代曲、諧劇,台灣的藝霞歌舞團在香港當時十分叫座,歌舞團頗為受落,小小的梅艷芳就在這種環境中打下今日的基礎。
十多歲時梅艷芳每趟去街,不是哥哥親自做保鏢,就是女工人陪伴着,終於在年前提出嚴重抗議後爭取到單獨行動。
十八歲參加無線舉辦的業餘歌唱比賽,今年二十歲,梅艷芳已聲聲說老,她指的是心境的衰老。
「已經唱了十多廿年歌,這行飯不宜吃得太久,我希望可以把賺來的錢做生意。」梅艷芳最感興趣的是時裝設計,十二、三歲已經能設計好款式交給裁縫做,她從未正式學過,在穿衣品味及配搭上,母親認爲這個小女兒比姊姊更加出色。
在幾兄弟姊妹中,最需要母親担心的就是梅艷芳,然令老人家牽腸掛肚的反而是她的身體。
聽聞外傳女兒吃白粉才攪到那麼瘦骨如柴,做母親的氣到不得了,更加倍心機燉補品,務求養胖這個體重與身不成比例的女兒。
可是燉了燕窩煲了湯水,等不到女兒回來吃,東西放了十多廿個鐘頭,每到她回家時早已過氣得不能吃。
「最上品的燕窩也有毛的,揀到我眼睛發花才算揀乾淨,她却沒吃得到,這個女兒也算挺了解人意的,連說不要緊,照吃好了,但怎麼可以呢,壞的吃後沒有有益處反而有害,每次她要去外地,一想到這樣瘦的人出門十幾天喝不到湯水,無論怎麼辛苦都煲了硬要她先喝才心安,吃飯常不定時,拍起戲來兩晚通宵不停,又怎麼會長肉呢!」梅媽媽是越講越心疼了。
平日在台上又唱又跳還未够,梅艷芳最喜歡的去處是的士高,胡渭康、羅君左是最好的舞伴。十七歲的胡渭康衝着梅愛芳、梅艷芳姊妹倆叫大梅、細妹姊。
董瑋、苗僑偉幾個曾經算是拍過拖的男朋友,梅艷芳都帶過回家吃飯,胡渭康他們就更不用說了,所以梅媽媽對于女兒在外間所認識及來往的朋友瞭如指掌,就算她去到半夜回家她也不担心。
梅艷芳得第一屆新秀賽冠軍後紅得這麼快,除了她的歌唱得好外,有人緣也是主要原因。
或者從小便在娛樂圈混吧,很有點江湖義氣,樂於助人。 走紅後有不少餐廳邀請演唱,梅艷芳應接不暇,斟條件時講明請她必須一併請林利、胡谓康幾個,否則便不接,對方肯答應的話,無論怎麼忙一星期也抽時間去唱一塲,其他幾天便由林利他們去唱,未組「小虎隊」以前,林利、胡渭康的風頭哪及梅艷芳之勁,賺外快方面她對他們便幫助不少,但這些事梅艷芳甚少向人提起。
自小梅艷芳便甚具江湖氣概,用錢很疏爽,朋友有需要借錢,有的話從不「托手踭」,成爲人所共知的紅歌星後,賺錢多了,一樣不需要父母担心,事事自有分數。所有收入除了給父母的家用錢外,她都儲起來留待將來做生意。
甚至在愛情方面,梅艷芳也是灑脫的,說一不會是二,看她在處理與苗僑偉這段感情就知道,梅艷芳不是一個喜歡拖泥帶水的人,因此父母相信女兒會好好安排自己的婚姻與事業的,唯一需要別人關心愛護她的,是其過份羸弱的身體。
#梅艳芳
#梅艷芳國際歌迷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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