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26-04-15 10:35 微博认证:《扬子晚报》官方微博

#被烟花炸瞎眼一年多未找到肇事者#【#烟花伤眼男子起诉监管部门案将开庭#】安徽一名30多岁的男子去年在除夕夜被烟花炸伤右眼一事曾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2026年4月14日,当事男子王先生告诉@扬子晚报 记者,虽然当时已立为刑事案件,但事发一年多仍未找到肇事者。据他事后了解到,事发的淮南市八公山区属于当地明文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此前他已起诉当地相关监管部门,申请行政赔偿。此案将于4月16日在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王先生向记者提供的淮南市八公山区出具的法院传票显示,该案案由为行政赔偿,开庭时间为4月16日上午9时。王先生还表示,在去年刑事立案后,他还进行了伤情鉴定。据其向记者提供的警方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王先生右眼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此外,烟花爆燃致王先生右侧眼球破裂,在右眼眼球摘除手术后,构成一眼球缺失,鉴定为七级伤残。
王先生认为,此次开庭关系到公共安全的责任划分,“事发地是属于禁放烟花爆竹区域的核心区,当时场地人群密集,但却有人在那里连续放了几个小时的烟花。此次开庭我也想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市民在公共场所的人身安全究竟应由谁来保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据淮南市当地媒体在2024年12月发布相关文章显示,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现就淮南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安全管理通告如下: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大通区行政区域内(含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剪辑:孙梦遥) #淮南[地点]# http://t.cn/AXMnau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