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已投放4.4万余台AED#【网友称取用AED被拒 律师:阻挠的人不仅不懂事,也不合法】#阻拦紧急取用AED或承担三重法律责任# “明明看到保安亭里有AED(即自动体外除颤器),询问居民要用的话能否取走,却被保安告知‘这是内部设备,不让拿’。”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平台报料,在深圳福田区侨香路某单位门口询问AED能否取用时却遭拒绝,引发不少网友的关注与讨论。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深圳新闻网 记者实地走访岗厦北地铁站、卓悦中心商圈,发现公共场所的AED设备均未上锁,多用胶带封住柜门,可以即取即用。
针对市民爆料及大众关心的AED取用权限、法律责任、操作顾虑等问题,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黄志明律师指出,《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明确鼓励公众在急救中使用AED,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配合取用。若管理方阻拦市民紧急取用AED,不仅违背急救初衷,更可能同时触发民事、行政、刑事三重法律责任,后果严重。#女子生产坚持不打无痛老公苦苦哀求# (记者 李昂徽 张玲 张宇杰 实习生 王星月) http://t.cn/AXMnacU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