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诧异,同在一个辖区,同一时期,两个案例,执法结果,大相径庭: 1,熟人之间,之身毁财5710元,立了刑案; 2,陌生人间,四人持械冲入他人住宅,不仅未立案“非法侵入住宅罪”,甚至毁财5552仅处行政拘留,更有甚者,即便已决定行政拘留,也不进拘留所,而是在家里“服刑”!
发布于 江西
我很诧异,同在一个辖区,同一时期,两个案例,执法结果,大相径庭: 1,熟人之间,之身毁财5710元,立了刑案; 2,陌生人间,四人持械冲入他人住宅,不仅未立案“非法侵入住宅罪”,甚至毁财5552仅处行政拘留,更有甚者,即便已决定行政拘留,也不进拘留所,而是在家里“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