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点和鹿鹿谁更可能成为游戏宅呢?理论上来说,应该是点点,毕竟点点是新兴媒体恶魔,既擅长取乐,也擅长追逐潮流,在这个娱乐与电子产品结合得非常紧密的时代,他忽然掏出一台ns我都不会觉得奇怪;但换个角度想,鹿鹿的一生,未尝不陷入一场游戏,仿佛永远无法停止搏杀的角斗场,一直一直将鹿鹿困在那里。按照他的原话说:死后我也要继续享乐!那么,他在生前玩得很开心!点点纵横一生,没想到真的有人把他当玩家整。都讲player们最好在过场动画时穿得像个人,他倒是穿得像个人了,鹿鹿也真的把他当白人对待了,……所以莫非不做人比较好吗?阿拉斯托,为了让你再也笑不出来,我dont give 任何人 a fuck!顺便一提我觉得小妮动态视力很好适合玩捕鱼高手,与此同时husk会玩破解器(太坏了这猫(。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