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东方##旅游合同解约起纷争司法护航明权益# 【旅游合同解约起纷争 三中院司法护航明权益】刚刚过去的清明小长假,国内出游总人次达1.35 亿人次,同比增长6.8%。随着文旅市场的持续复苏,旅游合同纠纷成为民生司法领域的常见问题,其中合同解除权行使、条款适用、责任归属等争议更是成为矛盾焦点。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旅客们的旅游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进行了二审线上庭审,并专门召开涉旅游类案件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与裁判指引,为化解旅游纠纷、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司法参考。
这是一起游客与北京某国际旅行社的旅游合同纠纷案。2023年,多名游客与北京某国际
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报名了地中海五国团队游轮项目,不料合同签订后,因国际局势变化,游轮部分停靠点受影响,游客们随后向旅行社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要求全额退还11万余元旅行费用,双方就退款金额协商无果,游客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旅行社全额返还旅行费,旅行社不服,认为国际局势变化属于不可抗力,应扣除已产生的船票、机票等费用,随后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中院在审理中认为,案涉合同为旅行社提供的格式合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格式条款冲突时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方的解释,旅游者在符合提前30日书面解除的条件下,享有任意解除权,旅行社要求扣除船票、机票等非签证相关费用缺乏依据。
这起典型案件的审理,也折射出当前旅游消费市场中各类纠纷的常见问题,近期,三中院召开发布会,对近五年来该院审结的涉旅游纠纷案件特点进行了介绍。在线旅游消费引发的纠纷占比持续偏高,成为涉旅游纠纷的重要增长点。
据介绍,当前,线上渠道已成为旅游交易主要载体,在线旅游消费引发的纠纷占比持续偏高,成为涉旅游纠纷的重要增长点。相关纠纷集中在退改规则执行、合同履行不符、责任划分等方面,且具有跨地域、电子化等属性。
三中院还表示,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打造安心、放心的旅游消费法治环境,加强涉旅游纠纷案件调研,推动完善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监管机制,从源头减少旅游消费纠纷的发生,为旅游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法治进行时# http://t.cn/AXMTfYUm
